商务英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
2022-09-09     (阅读:)

 

商务英语学院

 

商务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2023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和《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教务处〔202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商务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述及处理工作。

 

 长:段玲琍、常慧明  

 

副组长:黄绍胜

 

 员:董曼霞、杨前辉、曾  贵、张    

 

 书:王治  

 

二、  申报条件

 

(一)   推免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 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 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及以上,且专业核心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 语言要求:参加雅思考试总分达到6.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

 

(四)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八)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及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执行。

 

(九)在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三、推免名额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执行,商务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次推免生名额为4人。

 

四、推免程序

 

(一)申报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以及本实施细则

 

)满足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学院提交《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推免研究生人数,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综合能力测评。

 

)学院根据《商务英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见附件)进行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学院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院师生可以对申请人的成绩排序进行质询(申请人可对本人及其他申请人的成绩排序质询)。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联系电话:023-65232323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查明情况,组织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由学院存留备查。

 

)通过初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院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上述材料经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审定。

 

(八)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产生推免生正式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根据上级要求确定。

 

(九)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终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数据移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和成绩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十)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自行进行网上跟踪、填报、确认复试时间、参与招生单位复试、确认录取等相关工作。

 

、资格撤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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