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英语学院2020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9-09-05     (阅读:)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川外教〔2017〕4号、《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外教〔2017〕5号和《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教务处〔2019〕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述及处理工作。

组 长:段玲琍

副组长:岳兴懋 胡文飞 黄绍胜 陈派

成 员:白 桦 呙明君

二、申报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3.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8.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三、推免程序

1.申报的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和本实施细则。

2.满足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推免研究生人数,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综合能力测评。

4.学院根据《商务英语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见附件)进行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5.学院将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人可以对自己和别人的成绩排序进行质询,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6.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由学院存留备查。

7.通过初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要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最终推荐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9.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传推免生名单,上传成功后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10.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行进行网上跟踪、填报、确认复试时间、参与招生单位复试、确认录取等。

四、其他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我校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2.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初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3.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或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20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学校不允许其另行报考研究生或签约用人单位。

5.本实施细则由商务英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本实施细则作为学校所下发的《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的具体补充,条款如有冲突,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7.商务英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商务英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在推荐名额(9人,按1:1.5比例差额推选14人)内进行推荐。《商务英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和推荐名单将在本院系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川外国语大学商务英语学院

2019年9月5日

 

附件:

                    商务英语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100%+科研能力成绩×10%+社会活动成绩×10%

学业成绩=第一学年专业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成绩×20%+第二学年专业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成绩×30%+第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和限选课平均成绩×40%+专四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

注:1.CIMA班单独开设的课程不计入成绩计算,CIMA班和其他班共同进行排名。

2.凡因出国、交换等原因,未能在该学年内正常取得在四川外国语大学规定科目成绩的同学,需提供由教务处提供的在国外大学、交换大学相应学科成绩的冲抵证明,否则不予计入成绩。

二、科研能力成绩计分方法

1.科研能力成绩计分项目包括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发明创造。

2.科研成果的计分

项目

分值

备注

期刊类

一般学术刊物

5分/篇

限2篇,学术论文第二、第三作者加分分别为第一作者的1/2,1/4

北大核心期刊

20分/篇

CSSCI期刊

35分/篇

校级教学科研立项

一等

15分/项

集体参与项目加分为个人奖加分的二分之一

二等

10分/项

三等

5分/项

注:(1)一般学术期刊指带CN出版期刊,国外正规刊号出版期刊。

(2)增刊、集刊、年刊发表学术论文者的情况均不在加分之列。

(3)所有学术论文在计算成绩之前必须已经发表,录用通知不算。

(4)所有立项在计算成绩之前没有结项的不算。

3.学科竞赛的计分:主要指省级以上教学、科研、知识竞赛奖励(如商务英语实践大赛、挑战杯竞赛、英语演讲比赛、课外科技竞赛、创业设计大赛、模联比赛等),此项加分以学校、学院组织或推荐为准,同一竞赛以最高等级为准,不累计加分,其中集体奖加分为个人奖加分的二分之一。

项目

加分分值

备注

国家级竞赛

一等奖

35分

二等奖

30分

三等奖

25分

省、市级竞赛

一等奖

25分

二等奖

20分

三等奖

15分

校级竞赛

一等奖

15分

二等奖

10分

三等奖

5分

发明创造

20分/项

注:科研能力记分各项加分,除有特殊规定和限制之外,同类型比赛只加一次,不同类型项可累计计算,总分超过100分以100分记。

三、社会活动成绩计分方法

1.关于各类竞赛及获奖、社会实践认定具体实施办法

为保证推荐保送研究生的公平、公正及公开,对各类竞赛及获奖的级别认定,必须以获奖证书的落款和签章吻合为准,国家级获奖是指国务院、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中央政府部门举办或评选;省市级获奖指重庆市政府、重庆市教委、共青团市委等市政府部门举办或评选;校级获奖指四川外国语大学举办或评选;其余落款及签章均不予认可。其中集体奖加分为个人奖加分的二分之一。

2.社会实践活动计分项目主要包括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科学技术创新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此项加分以学校、学院组织或推荐为准,同一学年如获多项按一项计算,不同学年不能累加,以最高级别计算,其中集体荣誉(比如优秀班集体、文明寝室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等)不加分。

3.计分方法:

(1)各类文体活动竞赛

项目

加分分值

备注

国家级竞赛

一等奖

35分

二等奖

30分

三等奖

25分

省、市级竞赛

一等奖

25分

二等奖

20分

三等奖

15分

校级竞赛

一等奖

15分

二等奖

10分

三等奖

5分

注:同一类型比赛按最高获取等级加分。

(2)社会实践活动

项目

加分分值

备注

国家级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科学技术创新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0分

同一学年如获多项按一项计算,不同学年不能累加,以最高级别计算

省市级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科学技术创新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分

同上

校级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科学技术创新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10分

同上

(3)担任学生干部

项目

加分分值

备注

学院团总支副书记

学院(校)学生会主席

20分

学院(校)学生会副主席

15分

学院(校)团委、学生会部长

10分

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委员(一学年及以上)

10分

学院(校)团委、学生会副部长

5分

班干部(一学年及以上)

5分

注:(1)各类社团等同于学生会部门级别加分。

(2)担任学生干部加分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该生职务聘书和工作优秀证明,干事不加分。

4.社会活动成绩计分取同类之中最高一项成绩相加,不累计计算,总分超过100分以100分记。

四、学生测评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9日上午10点整,超过此时间提交的材料均不再计入测评成绩。

五、以上成绩计分时间均为大学在校就读期间,包括大一至大三学年。

六、以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加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外国语大学商务英语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商务英语学院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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