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英语学院201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4-09-18   审核人:admin   (阅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教务处〔2014〕5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述及处理工作。

组 长: 段玲琍

副组长:岳兴懋  段俊晖

成 员: 胡文飞  白桦  潘庆

二、申报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各考试、考查课程无补考纪录;外语水平优秀,达到接收院校相关专业所需的外语要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审(考)核和推荐,可不受综合成绩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证明材料和学院推荐意见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具体条件参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此类学生由学院推荐后,学校统一审核遴选。

三、推免程序

1、申报的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和本实施细则。

2、满足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推免研究生人数,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综合能力测评。

4、学院根据《商务英语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见附件)进行全年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5.学院将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人可以对自己和别人的成绩排序进行质询,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6、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由学院存留备查。

7、通过初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要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最终推荐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9、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传推免生名单,上传成功后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10、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行进行网上跟踪、填报、确认复试时间、参与招生单位复试、确认录取等。

四、其他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我校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2、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初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3、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或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15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学校不允许其另行报考研究生或签约用人单位。

5、本实施细则由商务英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本实施细则作为学校所下发的《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的具体补充,条款如有冲突,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7、商务英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商务英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在推荐名额内进行推荐。《商务英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和推荐名单必须在本院系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川外国语大学商务英语学院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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