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外国语大学商务英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
| 2026-09-05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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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学院 商务英语专业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商务英语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组 长:苏雪 胡文飞 副组长:董曼霞 顾金成 成 员:郑洁 杨前辉 潘庆 张荷 李明蔚 金晶 秘 书:倪红思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成员:胡文飞 董曼霞 郑洁 二、申报条件 (一)推免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学业成绩取算术平均分计算。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需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六)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八)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九)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十)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需经3名及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十一)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三、推免名额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执行,商务英语专业本次推免生名额为27人,根据1:1.5的比例,差额推荐名额为40人。 四、推免程序 (一)申报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和本实施细则。 (二)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向学院提出参加推荐的申请,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学院及时汇总学生的申请,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规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学院确定了可进入推免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后,及时公布。 (四)学院根据《商务英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见附件)进行综合成绩测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学院初步推荐名单。 (五)学院对初步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院师生可以对申请人的成绩排序进行质询(申请人也可对本人及其他申请人的成绩排序质询)。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联系电话:023-65481732。 (六)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由学院存留备查。 (七)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上述材料经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八)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产生推免生正式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根据上级要求确定。 (九)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终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数据移交研究生院,教务处负责将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和成绩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十)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自行进行网上跟踪、填报、确认复试时间、参与招生单位复试、确认录取等相关工作。 五、资格撤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一)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二)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四)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五)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六)未达到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者 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 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拟录取该生的招生单位。 (七)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其他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小组将会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院将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二)本实施细则作为学校所下发的《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的具体补充,条款如有冲突,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商务英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商务英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在推荐名额内进行推荐。《商务英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和推荐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 (四)本实施细则由商务英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外国语大学商务英语学院 2026年9月5日
附件 商务英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90%+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含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10%(总分100分)。 学业成绩=[第一学年通修专业课(70%)和专业方向课(30%)(不含专业任选课)平均成绩]×20%+[第二学年通修专业课(70%)和专业方向课(30%)(不含专业任选课)平均成绩]×30%+[第三学年通修专业课(70%)和专业方向课(30%)(不含专业任选课)平均成绩]×40%+专四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0%。 注:凡因出国、交换等原因,未能在该学年内正常取得在四川外国语大学规定科目成绩的同学,需提供由教务处提供的在国外大学/交换大学相应学科成绩的冲抵证明,否则不予计入成绩;学业成绩取算术平均分计算。 二、附加分的计分方法:附加分列表和学校文件一致。 学术竞赛主要由政府或全国一级学会主办,包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外研社21世纪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邀请赛)、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挑战杯”“三创”赛等由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推荐或认定备案的竞赛。全国二级学会主办的比赛按“赛区、省(市)级”计算(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其他未经学校、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推荐或认定备案的赛事一律不能用作推免加分材料。 三、以上成绩计分时间均为大学在校就读期间,从大一入学至大三学年止。 四、学生应在指定截止日期前提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超过截止日期提交的材料均不计入测评。 五、学生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发明专利等情况的,需提供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六、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七、以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加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外国语大学商务英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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